一、招标项目
选聘清算事务所对北鲲塑料公司进行自行清算项目。
二、企业概况
南通北鲲塑料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戴斌;注册资本110万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投资人:南通国融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所属行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登记状态:存续;注册时间:1990年11月21日;注册地址:南通市钟秀东路11号;经营范围:塑料薄膜,塑料制品。塑钢门窗生产销售、渔需器具、器材生产销售,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机关: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对北鲲塑料公司工商登记及其他相关信息进行调查;
2.根据相关部门的信息查询,提供及时的清算咨询服务及清算流程管理;
3.制定清算工作计划,配合公司全面清理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册;
4.配合公司起草并发布清算公告、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出具债权初审报告,制作债权表;
5.配合公司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6.配合公司起草《清算方案》,并报权力机构确认;
7.配合公司起草《清算报告》,并报权力机构确认;
8.配合公司完成对投资者的最终分配;
9.配合公司依法注销税务登记及企业法人工商登记;
10.公司如资不抵债的,配合公司向人民法院递交破产清算申请。
四、招标方工作联系人
报名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513-89519323
项目联系人:袁女士 联系电话:0513-85514670
五、投标需提交的资料
1.投标报价单;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执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参与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表(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附后);
以上资料均要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投标材料必须密封加盖骑缝章,于2024年9月30日提交开标会现场,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南大街95号1幢六层608会议室。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申请人须在项目开标前向招标方交纳投标保证金14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为现金形式。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则报名无效。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人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现金形式则在开标结束后直接退还。
七、开标
招标方自行组织现场开标,在招标方608会议室举行。由评选组通过对投标材料评审确定中标人。
开标时间:2024年9月30日下午14:00。在报名人数达不到3人时则暂停开标,再次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南大街95号六楼608会议室。
八、评审方法及标准
1.本次投标报价总服务费最高限价为72000元,高于为无效报价。
2.本次投标采用价格单因素的评选方法进行评选,即符合资质及所有投标要求的单位最低报价者为中标单位。(投标报价指本次自行清算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本邀请函第二条:服务内容及要求)。
3.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低有效报价的,最低有效报价的被投标人当场重新进行投标报价,直至评选出最低报价者(新一轮投标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最低有效报价,否则无效)。
九、其他
中标单位与北鲲塑料公司签订委托服务合同,费用自行结算。
附:《投标报价单》
南通国融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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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邀请函》签收回执
南通国融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收到贵公司选聘清算事务所对北鲲塑料公司进行自行清算项目《招标邀请函》,经我单位仔细研究招标邀请函的全部内容,我单位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特此确认。
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邀请人: (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报价单
南通国融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认真阅读全面了解贵单位选聘清算事务所对北鲲塑料公司进行自行清算项目《招标邀请函》的全部内容,并接受其全部内容条款。我方以人民币 元,承接本次:选聘清算事务所对北鲲塑料公司进行自行清算项目。
我方承诺:如中选,将严格遵守《招标邀请函》规定,在贵单位规定时间内签订《委托服务合同》,否则应视为违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